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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会暨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
发布部门: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2-05-03打印

4月29日,学校召开《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会暨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校领导、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保卫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由党委副书记、校长唐宁主持。

会议现场

会议邀请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尤佳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解读》专题讲座,对《安全生产法》的修订背景、新旧条文对比、安全生产和高校工作之间的联系进行详细讲解。尤佳表示,《安全生产法》贯彻新思想、新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的精神转化为法律规定,为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她认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责任制”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她提醒,生产经营单位接受学生实习,要“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作为学校,要切实履行好起对企业的注意义务,切实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尤佳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解读》专题讲座

唐宁在讲话中指出,《安全生产法》对于学校依法依规办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加强学校风险管控能力和加强实训室安全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校内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明确任务,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惕。他强调,要对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心存敬畏,不断加强防控措施的迭代提升,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贯彻始终、入脑入心,有效推进学校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筑牢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基石。

蒋先立在总结讲话中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树牢“底线意识”“红线意识”,认真学习领会《安全生产法》“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基本原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校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责任。二是要将校园安全大检查贯穿全年,严防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要努力营造全员安全责任的浓厚氛围,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的安全风险评估,结合学校“2022年综治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定期分析研判,梳理任务清单,确保全年综治安全管理目标。三是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落实好政治安全、疫情防控、消防安全、实训室安全等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临近“五一”加强,要从严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和师生健康管理措施,加强校园防诈骗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文/图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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