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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拟提任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专题部署工作会议
发布部门: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06-21打印

  6月17日,我校召开了拟提任学院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专题部署工作会议。党委书记蒋先立、拟提任的11位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蒋先立在发言中指出,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在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人选时,应当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领导干部向组织汇报个人有关事项是对党忠诚老实的具体体现。

  蒋先立要求参会的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凡提四必”上来,要注意学习个人事项报告的两项规定,准确理解掌握各项填报要求。要逐项认真核实填报信息,与配偶、子女做好充分沟通,认真核对检查,不漏报、不瞒报。

  会议传达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精神,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填写工作进行了详细说明和布置。

  此次会议的召开是学校贯彻落实巡察反馈问题的具体整改措施之一。学校党委将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对我校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从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文/组织人事处郑江海 图/组织人事处林思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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