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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书院总部开展全市典范社区书院确认工作
发布部门:开放教育部    发布时间:2018-04-02打印

  3月13日至3月22日,社区书院总部协同市委文明办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市首批典范社区书院确认工作。由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民政局以及我校相关领导、专家、教师等组成专项小组,对全市6区报送的典范社区书院开展确认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市社区书院建设现场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社区书院运行管理,提高建设质量,推动社区书院常态化、规范化、可持续发展,依据《厦门社区书院等级管理办法(试行),考评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确认工作,最终全市6区28家社区书院被确认为首批“典范社区书院”。

  今后,社区书院总部将进一步发挥管理监督、服务支持的作用,辐射全市基层社区书院,总结推广“典范社区书院”建设成效,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提升全市社区书院建设水平,力争使更多社区书院跨入典范行列。

                                                    (开放教育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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