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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6月补充编内教师招聘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资格复核的通知
发布部门: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07-08打印

    根据《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补充编内教师考试简章(2019年6月)》,现将笔试成绩查询、面试资格复核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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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请考生登录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招聘管理平台,凭报名注册账号和密码查询考生个人的笔试成绩、在所报考岗位的排名以及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复核。

二、面试资格复核

  (一)对象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即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请相关人员提前准备好岗位条件要求的材料参加面试资格复核。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7月10日(星期三)9:00-11:30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北校区行政楼会议中心三

  (三)携带材料

  参加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签名:

1.准考证、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3.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

(1)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本科所学专业的,请提供本科学位学历证。

(2)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请提供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3)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应聘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以及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加经市人社局核定的职业见习,若从事的工作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相关,其毕业后的职业见习年限可视同工作经验年限。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含兼职工作),无法视为工作经验。

三、其它事项:

(一) 考生本人无法亲自携带材料前来办理资格复核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受托人应提供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考生本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将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面试的其它工作安排将公布在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网(www.xmcu.cn)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做好相关准备。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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